三、冯友兰:建构新理学
冯友兰(1895—1990年),字芝生,河南唐河县人。1915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1919年赴美留学,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师事新实在论者孟大格和实用主义大师杜威。1923年,获哲学博士学位。1923年,冯友兰学成回国,先后任中州大学、广东大学、燕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教授,并多次兼任系主任和文学院院长。主要著作有《贞元六书》、《中国哲学简史》、两卷本《中国哲学史》和七卷本《中国哲学史新编》等,合编为《三松堂全集》。
(一)融会中西 构建新理学
冯氏把自己的哲学体系称为“新理学”,自觉地以程朱理学为自己的直接先驱,但申明自己不是“照着讲”而是“接着讲”新理学的“形上学”的逻辑结构,主要表现为“理”、“气”范畴为基础而展开的一系列概念、范畴的逻辑安置。
所谓“理”就是各个事物之所以为各个事物的依据,在新理学中,“理”不但是指同类事物的共同属性,而且还是独立于实际事物之外的抽象共相,但是,“理”怎么能离开事物而“独有”呢?为此,冯氏又将理之“有”与事物之“有”区别开来。经过“实际世界”与“真际世界”的二重区分,“理”就变成一种超越时空、超越动静的永恒存在,成为决定事物之所以为某事物的第一性的精神本体。
那么,“真际”的理又是如何表现为“实际”的事物的呢?冯氏提出了“气”的概念。所谓“气”就是指一切事物之所以存在的基础。但这个“存在”并不是指具体事物的具体存在,而是指这具体事物存在的基础。“气”和“理”同事物的关系是:“理”是此物之所以成为此物的依据、规律,但此物能否存在却非“理”所能保证,而必须靠“气”的可能性的存在;而“气”也并不是某种具体的事物,它仍然只是一种逻辑上的可能存在,它对于事物是什么仍然没有决定意义,因此,“气”不是物质一类的东西,而属于精神性的范畴。这是“理”由真际见诸实际的契机,是事物存在所依据的条件。因此,宗际的存在便“理”、“气”不离,是“理”(太极)在“气”(无极)中的实现。显然,冯氏对理、气范畴作了有别于程朱理学的新的解释。在朱熹那里,理、气具有形而上与形而下的意义区分,气是由理派生出来的物质性的东西。但在冯氏这里,“气”的物质性被抽除了,“理”、“气”都是通过分析经验中的事物而得来的共相,都是纯粹的逻辑观念。
既然“理”、“气”不离,二者对于实际事物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那么,它们又是通过什么途径结合而成实际事物的呢?他把理与气相结合的运动过程(“流行”)称为“道体”,认为理和气是在运动的过程中相结合而派生出事物的。冯氏认为,存在的概念应当蕴含“动”的概念。他首先将“事物”与“存在”联系起来,然后赋予“存在”以“动”的内涵,认为事物的存在过程就表现为一个连续不断的动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其气实现某理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就是“无极而太极”,即“无极”向“太极”的运动,此运动被看作是气依照理取得自身规定性而成为具体事物的过程。而“道体是总一切的流行”,因此,“道体就是无极而太极的程序”(《新原道》)。
由此看来,“道体”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脱离了物质的神秘的纯粹流变,是太极借助于无极衍生出事物的运动过程。在新理学中,“理”是着眼于事物的性质,“气”是着眼于事物的存在,“道体”则旨在说明事物如何(或怎样)存在。为了使其新形上学更加圆融,冯氏又提出了“大全”这个宇宙观念。何谓“大全”呢?按照新理学的逻辑,既然每个理为某种事物之“极”,那么,众理之全体便成了整个实际世界的“太极”,同前面的理、气、道体一样,“大全”仍然是形式的、逻辑的观念性存在,是将理世界与事世界通通包融于自身的所谓“哲学中所说的世界”,其目的在于想依此而说明世界的统一性问题。
这就是冯氏构造的以“理”、“气”、“道体”、“大全”为中心范畴的新形上学,它构成了冯氏“新理学”的哲学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那么,这一套“不着实际”的新形上学体系是通过怎么样的方法建立起来的呢?冯认为,建立形上学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逻辑分析”的方法,因是从正面提出“形上学”的观念,所以又称为正的方法;一是直觉的方法,因是从反面表现“形上学”,所以又称为负的方法。他自称,新理学的“形上学”是以正的方法为主兼采负的方法而建立的。
按照冯氏的解释,所谓正的方法,“是以逻辑分析法讲形上学,也就是对于经验作逻辑的释义”,“其方法就是以理智对于经验作分析,综合及解释,这就是说以理智义释经验”,逻辑分析的方法又称为形式主义的方法。也就是说,正的方法,乃是一种“说到事实”,进行概念推论的方法。这种形式主义的正的方法,正是新理学方法论的核心。而哲学或真正的形上学之所以要采取这种形式主义的正的方法,乃是由哲学或真正的形上学的性质决定的。他说:“哲学乃自纯思的观点,对于经验作理智底分析、总括及解释,而又以名言说出之者。”冯氏认为:“哲学中之观念、命题,及其推论,多是形式的、逻辑的,而不是事实的、经验的。”(《三松堂全集》卷4)哲学的观念、命题和推论,对于实际并无所主张,无所肯定,亦没有或甚少实际的内容。哲学的内容就是以涵盖一切之“共相”或“真际”为对象。而对于“真际”或“共相”,也只形式地有所肯定,而不事实地有所肯定。因此,哲学的或形上学的方法(即形式的正的方法),说到底就是囿于名词概念的逻辑分析方法。
所谓负的方法,这种用直觉主义讲“形上学”,犹如画家“烘云托月”的表现手法,“画家画月的一种方法,是只在纸上烘云,于所烘云中留一圆的空白,其空白即是月。”这就是说,对于“真际”这样的本体界,只可意会,不能言传。因此,“负的方法,在实质上是神秘主义的方法”。冯氏这里所谓“神秘主义”,无非是指肯定有某些不能够完全为人们的思想所能把握,或者不能够完全为人们的语言概念所能表达的存在或境界,也就是肯定某种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者的存在。
冯氏认为,就总体特征而言,两种方法正体现了中西方不同的哲学传统,西方哲学长于分析,正的方法占支配地位;中国哲学崇尚直觉,负的方法则充分发展。冯氏在新理学中两种方法的运用,目的在于体现其“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精神,并试图通过调解逻辑与直觉、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对立来达到会通中西哲学的目的。冯氏以正的方法和负的方法建构起来的这一套“不着实际”的形上逻辑体系,唯一的作用在于能提高人的境界。为此,他提出了体现其哲学功能的人生境界说。
(二)划分四界 觉解新人格
冯氏认为:“人对于宇宙人生在某种程度上所有底党解,因此宇宙人生对于人所有底某种不同底意义,即构成人所有底某种境界。”(《新原人》)冯氏这里所谓“觉解”,在功能上类似于“自我意识”,在本质上同“直觉”没有多大差别。它是一种不以事物为认识对象、无须借助概念的纯思,是内心的自我体验,而所谓“境界”,就是指人对于“真际”的体认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主观精神状态。冯氏根据人之“觉解”程序的不同,而把人生之境界由低而高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自然境界。处于自然境界中的人,对于他的行为及行为的性质和意义都没有明白的了解(但并非全无了解);二是功利境界。生活于此境界中的人,他已明显地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所为皆为他自己,但结果未必是损害他人;三是道德境界。这是更高一层次的境界。处此境界中的人,他之所作所为是处处为“社会”着想,置“社会”利益于个人之上,其行为时则表现为“尽人之伦”和“尽人之职”的道德行为,这样的人是人中之“贤人”;四是天地境界,这是最后也是最高的境界。处此境界中之人,已完全地觉解到宇宙的存在并自认为宇宙之一员,自认是“天民”,因而他的行为皆符合宇宙“大全”之利益。他与宇宙“大全”相融无间,因而能超成败、超顺道、超生死,最终达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圣人境界。
在冯氏以上的境界说中,处于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中的人即是现实生活中的一般大众,这两个境界是人不求而自达的;而生活在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中的人分别就是贤人和圣人。圣贤是人所应当努力成为的人,而这两种境界也正是作为人应该不懈追求而努力达到的境界。因此,对于人生的努力来说,只有后两种境界才有意义和价值。冯氏认为,人的努力与追求无需外在的行动,只需不断加深自我“觉解”的程度,直至达到最高程度的“觉解”,实现“成圣”的终极目的。而帮助人提高“觉解”的程度,正是冯氏建构哲学形上学的最高目的和意义。由此看来,冯氏的“新理学”虽从最不着实际、抛开任何现实具体内容的形式的、逻辑的观念开始,但最终的目的却仍然落在“使人成为圣人”这一非常具体、实际的结论上,这便是“新理学”的旨趣之所在。
他的“新理学”是中国三四十年代有相当影响的哲学思想体系。“新理学”的建立,标志着新儒家哲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成熟的阶段,新理学不袭今,不仿古,而是力求在继承和发展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致力于中西哲学的融会贯通、博采众家、自成体系。
贺麟:建构新心学
贺麟(1902—1992年),字自昭,我国著名的思想家、西方哲学史家和翻译家。1926年夏,贺毕业于清华大学。1929年获哈佛大学哲学硕士学位,1930年转到德国柏林大学学习德国古典哲学。1931年回国在北京大学哲学系任教。1940年任“西洋哲学名著”编译委员会主任。解放后先后任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主任、哲学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主要哲学著作有《近代唯心论简释》、《知难行易说与知行合一说》、《文化与人生》、《当代中国哲学》等。另外还翻译了大量西方哲学著作。
贺氏哲学思想的形成,是以对“新儒学”思潮的分析和总结为基础的,他认为,“新儒家”哲学代表了“五·四”以来哲学思潮的主流。在贺的思想中,我们可明显地看出新黑格尔主义哲学的某些特征。新黑格尔主义者都自称为“绝对唯心主义”的信徒。他们在接受黑格尔哲学的某些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吸收了康德、贝克莱的某些思想,并对黑格尔哲学作了主观唯心主义的解释,从而表现出主客观唯心主义相混合的倾向。在贺看来,新黑格尔主义的这种思想倾向与陆王心学“心即理”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颇为契合。再者,新黑格尔主义者强调整体思维,视“心”为“绝对实在”的认知方法,与陆王心学倡导的“先立乎其大”的致思路向亦较一致。因此,贺站在儒家哲学(主要是陆王心学)的立场上,吸收了新黑格尔主义的主观唯心主义,试图将二者融合起来,创立新说。因此,在贺的思想中,自觉地谋求使重视逻辑认知和理性思辩的西方哲学与重视道德评价和直觉体悟的中国哲学相结合,乃是一个贯穿始终的基本精神。
基于融合、会通中西的精神,贺氏提出了自己发展新儒家哲学的基本思想。他认为:“儒家思想的新开展,不是建筑在排斥西洋文化上面,而乃建筑在彻底把握西洋文化上面”,“欲求儒家思想的新开展,在于融会吸收西洋文化的精华与长处”。(《文化与人生》)具体地说,就是“从哲学、宗教、艺术各方面以发挥儒家思想,使儒家精神中包含有科学精神,使儒家思想足以培植、孕育科学思想,而不致与科学思想混淆不清。”强调吸收西方哲学、基督教和艺术思想之精华,来解释、发挥、充实和改造儒家之理学、礼教和诗教。因为在贺看来,儒家思想之主要内容,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格物穷理,寻求智慧之理学;二是磨炼意志、规范行为之礼教;三是陶养性灵,美化生活之诗教。因此,如要谋求“儒家思想的新开展”,可通过以下三条途径来实现:
一是“以西洋之哲学发挥儒家之理学”,使儒学哲学化。贺认为,以苏格拉底、柏拉图、康德、黑格尔等为“正宗”的西方哲学同以孔子、孟子、程朱、陆王为“正宗”的中国哲学,都具有共同的唯心主义实质,即他所谓“东圣西圣,心同理同”。应当是“以儒家精神为体,以西洋文化为用”,即以儒家思想或民族精神为主体,去儒化西洋文化;融会之途径,既可通过在儒学的范畴中注入西方唯心主义的内容,如他用新黑格尔主义“心即绝对”的观点去解释“仁”,试图建立“仁”的宇宙观和本体论,亦可通过用西方哲学的思想方法来论证儒家哲学的典型命题。显然,所谓儒学的哲学化,就是使西方唯心主义传统与儒家唯心主义传统相互印证,尤其是以西方哲学的形式和方法来阐释、发挥儒家哲学的唯心主义实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使儒家哲学向系统化、逻辑化的方向发展。
二是“吸收基督教之精华,以充实儒家之礼教”,使儒学宗教化。贺所说的“基督教之精华”,就是指渗透在现代基督教中的“精诚信仰,坚贞不二之精神”,“博爱慈悲,服务人类之精神”,“襟怀旷达,超脱现世之精神”。所有这些,皆可用来弥补“家庭制束缚性最大的中国礼教的不足”,从而“为道德注以热情,鼓以勇气”。在他看来,现代的基督精神正可借来冲淡礼教的宗法色彩,使之趋于社会化。为此,他将基督教之以上“精华”与儒家“仁”学的基本精神相融合,重新解释了儒家之礼教。(同上)显然,这种“融会”的结果,是使儒家礼教带上了浓厚的现代宗教色彩。
三是“领略西洋之艺术,以发扬儒家之诗教”,使儒学艺术化。贺认为:诗歌、音乐、建筑、雕刻、绘画、小说、戏剧等艺术形式,都有“无尽藏的美的价值”,都是“同一民族精神与夫时代精神之表现”。儒家传统中本有乐教与诗教,但在后来的发展中,要么消逝,要么衰微,从而造成儒学“迂拘枯燥”,缺少“活泼的生趣”的困境。“生人的本性真情,横遭板起面孔的道德家的压抑和摧残,像这样迂拘枯燥的道德,哪里有活泼的生趣?”(同上)基于这种分析,他明确倡导吸收西洋艺术的浪漫主义精神来改造迂腐、严酷的旧道学,以使儒学艺术化、情感化,从而更富有感召力和生命力。
这便是贺氏建构的融理学、礼教、诗教于一体的新儒学。在他看来,经过哲学化、宗教化、艺术化的新儒学,不唯可以减少狭隘的旧道德的束缚,解放个性,发展人们的自由,而且还可以提高科学兴趣,奠定新儒学的思想和精神基础。这样方可以使僵化的、丧失了孔孟真精神的儒家思想获得新开展,增加新的活力与生命,更可藉以应付新的民族危机,以上这种“三化”的方法,既是贺氏改造传统儒学,谋求儒家思想的新开展的主要方法,亦是他的“新心学”的主要理论特色,正是基于这一方法,贺氏展开了他“心即理”、“心即物”、“心即性”、“体用合一”等诸多哲学形态的具体论述,从而构成了他的“新心学”的主要内容和兼综、融会中西哲学的思想特征。
贺的思想自始至终都贯穿着“现代与古代的交融,最新与最旧的统一”这一基本宗旨,因而其思想表现出了少有的包融性和开放性。比如,他对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的看法就与众不同。他认为,新文化运动并非只是负面的、消极的破坏传统文化,同时也是促进儒家思想新开展的一大转机,其最大的功绩在于涤除了儒家思想之僵化、腐朽的躯壳,而显露了孔孟之真面目、真精神。而对于西方哲学,他亦超越了论定高下优劣的偏狭的思维定势,而以开放的襟怀和平等的眼光,将中西文化视为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互有短长,要在互补。因此,他既批判“本位文化论”,也批判“全盘西化论”,而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和更大的范围内谋求和致力于中西哲学、文化的融会与贯通。
综上观之,在一定的意义上,贺可视为新儒学发展过程中一个承先启后的集大成者,他对推动新儒学运动的发展当有其不可抹灭的功绩。
第三节:毛泽东:马列主义哲学
的中国化
毛泽东(1893—1976年),当代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字润之,湖南省湘潭县韶山冲人。1921年代表湖南参加中共一大。1935年当选为政治局常委,确立了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1937年发表《实践论》和《矛盾论》,标志着毛泽东哲学体系的系统化。全国解放后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代表,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进行了一系列富有开创性的理论探索,总结了中国革命的丰富经验,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智慧,最终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毛泽东思想,在一系列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一)实事求是哲学论
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结合革命实践的新鲜经验,对实事求是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关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而要这样做,就须不凭主观想象,不凭一时的热情,不凭死的书本,而凭客观存在的事实,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实事求是这一哲学范畴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性飞跃。
恩格斯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关系”的第一方面的问题,就是存在同思维、物质同精神谁产生谁、谁决定谁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毛泽东提出“实事求是”,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理论的坚持和发展。他认为,“实事”是不以认识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规律存在于事物本身之中,只有从“实事”出发,即从客观存在出发,才能探求到事物的规律,这就是坚持从客体到主体、从客观事物到主观认识、从物质到精神的唯物主义路线。因此,在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思维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上,“实事求是”明确地肯定了物质(存在)的第一性,精神的第二性,唯物主义地回答了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而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
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就是思维是否可以认识世界的问题,毛泽东的“实事求是”认为,从“实事”中可以求出“是”,就是说,人可以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包括假象),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即世界是可知的。实事求是明确了“是”是从客观存在的“实事”中求得的,而不是凭主观想象出来的“是”,更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毛泽东提出的“实事求是”,主张认识就是从“实事”中“求”到“是”,即规律性的东西,而“是”不是暴露在事物的表面的,不是一看就知的,它是事物的本质联系,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看不见、摸不着,必须着力去“求”才能得到,即只有在实践中,通过调查研究,把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才能透过现象进入本质,掌握规律性。一个“求”字突出了认识的实践基础,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充分说明了“实事求是”所坚持的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人们在求“是”的过程中就包含了犯错误的可能性,人们在一定条件下求得的“是”也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这也是“实事求是”题中的应有之义。因此,我们可以说,“实事求是”不仅是对哲学基本问题理论的坚持,而且是它的进一步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思想的集中体现。
在毛泽东看来,“实事求是”还是世界观、方法论和作风的统一。正确地认识世界,不是一切从书本出发,不是从主观想象出发,而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它是作风,因为它成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就是在思想路线的指导下,人们的行为成了习惯,形成了一种风气。坚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调查研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世界观、方法论、作风,三者跟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都是密切相关的:世界观是认识论的前提,决定着认识论路线;方法论本身是认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风是思想认识路线的表现。过去,我们讲认识论不讲方法论,不讲认识主体的作风,使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沟通不起来。把实事求是作为认识论的基本范畴引进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内容就会更加丰富,体系就会更加完备,就能更加充分发挥它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功能。
(二)矛盾辩证法论
唯物辩证法是毛泽东哲学的主要内容。毛泽东哲学思想既有深刻的辩证法理论,又有生动丰富的辩证法的实际运用。以《矛盾论》为代表作,他对辩证法的本质和矛盾精髓的思想的深刻阐明,深化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他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和实践过程,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群众基础。
毛泽东辩证法对唯物辩证法理论有重大发展。毛泽东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解决中国革命实践问题的过程中,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内容,推动了辩证法的理论向前发展。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毛泽东阐述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他指出不仅要研究客观事物的矛盾的普遍性,尤其重要的是要研究它的特殊性,对于不同性质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因此,不能把辩证法看作是可以死记硬背的公式,而必须把它同实践、同调查研究密切结合,加以灵活运用。他使哲学真正成为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武器。”从总体上看,毛泽东着重发挥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又把它充分展开,形成一个有丰富内容的理论体系。
关于毛泽东对唯物辩证法的贡献,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研究:
第一,毛泽东展开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多方面内容,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毛泽东以他的《矛盾论》为代表,系统、深入地研究了矛盾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问题,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对立统一规律的理论体系。他从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区分与联系上,从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关系上,从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上、它们在矛盾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上以及它们相互转化的关系上,从矛盾的性质不同因而解决矛盾的方式、方法也不同等方面,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的丰富内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这里,毛泽东不仅深入分析了一对矛盾里边所包含的对立、统一、转化这三个基本范畴的关系,而且还具体考察了矛盾双方的不平衡性,区分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毛泽东不仅考察了一对矛盾的具体情形,而且还考察了矛盾与矛盾之间的关系,阐明了事物矛盾既有共性、普遍性又各有其特殊性,分析了各个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区分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毛泽东既考察了决定事物发展的内因即内部矛盾,又考察了推动事物发展的外因即外部矛盾,阐明了内因与外因的关系,以及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还考察了事物如何由矛盾引起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如何引起波浪或曲折,回答了矛盾规律与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关系。毛泽东在阐明了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时,不仅把它看成是客观事物的规律,而且还强调它也是我们认识矛盾、解决矛盾的规律,体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一致,体现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的统一。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思想,在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那里就开始萌发了;黑格尔深入研究了这个规律,但是他是把这个规律从属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马恩和列宁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奠定了这个规律的基本观点。毛泽东丰富了这个规律的内容,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
第二,毛泽东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联结上提出了矛盾问题精髓的思想,对矛盾特殊性作了独到、深入的研究。列宁指出,一般来自个别,一般包括个别,但一般只是个别的部分、方面或本质,而不是个别的全部,任何一般都不能包括全部个别,任何个别都不能被全部包括到一般当中去。毛泽东正是根据列宁的这一思想,从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联结上,提出了矛盾问题精髓的思想。在毛泽东看来,研究辩证法要抓住对立统一规律这个实质,而要研究对立统一规律就要紧紧抓住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这才能深得矛盾问题的精髓。研究矛盾的特殊性问题,在认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毛泽东指出:“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
他还指出:“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严格遵守的一个原则。”毛泽东还就如何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作了多方面、多层次的阐述。像这样重视矛盾特殊性,并就如何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作如此详尽的研究,这在前人是没有的。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只有从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联结上注重对矛盾特殊性的分析,才能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达到有效地解决矛盾和改造世界的目的。矛盾问题的精髓思想的提出和阐明,标志着对唯物辩证法的研究进入到更深层次。
第三,毛泽东具体阐明了矛盾是如何推动事物发展的,多层次地挖掘了“矛盾动力论”的内涵。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个思想在中国古代和古希腊的哲学中就已产生。“矛盾动力论”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也得到充分的强调。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唯物辩证法时吸收了黑格尔的这一合理思想。列宁提出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又说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那么,矛盾究竟是如何推动事物的发展的?应该对“矛盾动力论”进行更深入具体的考察。
毛泽东认为,任何事物都存在内部矛盾,这是内因,而这个事物又与其他事物发生矛盾,这是外因。内因和外因都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原因,但起作用的方面、角度和大小是不一样的,内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外因通过影响事物内部矛盾而影响事物的发展,这就不仅回答了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问题,而且回答了事物运动发展的外部影响和外部条件问题。毛泽东提出: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是关于矛盾动力论的一个经典概括。毛泽东还考察了一对矛盾内部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以及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认为,同一性和斗争性都是事物发展所必不可少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的相互联结,也不会有由此及彼的桥梁,就不能实现事物的转化。从《矛盾论》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为事物转化提供“桥梁”和根据的(蛋变鸡,石头则不能变鸡的例子);而斗争性能打破旧的平衡,改变矛盾双方力量的对比,打破矛盾统一体,使旧事物转化成新事物。毛泽东在谈到它们的作用时认为,只有同一性和斗争性相结合,共同起作用,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他说,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的结合,决定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毛泽东还从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来阐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变化。他指出,一个复杂的事物包含有许多矛盾,这个事物的性质主要就是由其中的主要矛盾规定的,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起主要作用,当主要矛盾的主、次方面地位发生根本的变化时,事物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是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成为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根本所在。毛泽东具体回答了这个问题,这是从根本上对列宁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问题的发挥。
第四,建立在矛盾分析法基础上的科学方法论。毛泽东把唯物辩证法的原理应用于政治、军事、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把辩证法化为一系列科学的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他的一系列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都闪烁着唯物辩证法的光辉。毛泽东的军事辩证法就是唯物辩证法在军事工作中的科学运用和发挥,这是前人所不可比拟的,在唯物辩证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除此之外,他还善于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党的政治工作、经济工作等各个方面,提出了诸如自始至终的矛盾分析法,一分为二,两分法,两点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多谋善断,不失时机,留有余地,一般与个别相结合,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抓典型,解剖麻雀,一切经过试验,抓重点,弹钢琴,抓两头带中间,胸中有数,从坏处着想、从好处争取,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抓三分之一,波浪式推进等一整套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毛泽东的科学方法论和他创建的一整套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都是具有独创性的。
毛泽东的矛盾问题精髓说,对矛盾动力观的深入和展开,以及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等,都标志着他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发展不只是作了星星点点的补充,而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把唯物辩证法理论的研究和运用推进到一个新的境界。
三 自觉能动性论
(一)关于自觉能动性的概念
从物质到精神的飞跃和从精神到物质的飞跃,都必须充分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什么是自觉能动性?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阐明了这个问题的基本观点。他说:“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所以区别于物的特点。”毛泽东在这里把人的能动性称之为“自觉的能动性”,这是一个科学的概括。所谓“自觉的能动性”,是指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因此,自觉的能动性有两种:一是正确的思想意识、正确的目的指导的行动;另一种是错误的思想目的指导的行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毛泽东特别强调“充分发扬根据和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觉的能动性”,这是对上述那段话的概括,这个概括抓住了毛泽东认识论思想的特点。
(二)关于自觉能动性的内涵
毛泽东著作中的自觉能动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点,因而也就是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有正确和错误之分,自觉能动性也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毛泽东强调要发扬根据和符合于客观实际的自觉能动性。这里的“自觉”就是“有目的”,就是“主观”,动物没有“主观”,因而没有自觉能动性。自觉能动性的内涵包括三个能动性:一是实践的能动性。毛泽东说的“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是人有目的、有意识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这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集中表现。动物也有活动,但不能叫实践,因为它们不会有意识、有目的地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人在实践活动中不断认识客观世界和自身的主观世界,以实践为基础,以对世界的正确认识为指导,运用实践手段改变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人类不仅依靠实践认识自然规律,改造自然世界,而且认识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改造社会,推动历史前进。因为人有实践的能动性,人才能与自然界、动物区分出来,成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自然界的改造和社会历史的前进,都是由人的实践所推动的。二是意识能动性。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特点是人有思想、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而动物则是盲目的;人有理性目的,动物却没有。动物只是被动地适应世界;人通过自己的实践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并根据对规律的认识形成科学理论。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就表现在人能根据对规律的认识创造科学理论,进而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而且,人也能接受前人、别人的思想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行动。正因为有科学理论的指导、正确的理想和目标,人的实践才能成功,人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是实践能动的前提,思想理论的正确与否对于实践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毛泽东十分重视人的意识能动性的作用。他承认,在一定条件下,意识在反作用的范围里对物质是有决定作用的。三是干劲、意志、感情等非理性因素的能动性。毛泽东讲,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在正确思想理论的指导下,在实现主体目标的过程中,意志、干劲、毅力、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于实践成败及实践成效的大小有决定性的作用。他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非常强调艰苦奋斗、英勇善战、不怕牺牲,要有坚持到底的决心,有坚韧不拔的压倒一切敌人的气概;在和平建设时期他提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要继承和发扬革命战争年代那么一股精神。毛泽东所强调的革命精神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为人民服务精神,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坚韧不拔、奋斗到底的不畏强敌和困难面前不被压倒的勇往直前精神,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自强不息精神,等。一个民族需要这些精神,一个人也需要这些精神。马克思主义强调发扬意志、干劲等非理性因素的能动作用,是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而不是违背科学理论的指导盲目发挥作用。如与科学理论的要求相违背,发挥非理性的能动性只会造成破坏性,这种能动性发挥得越充分,造成的破坏性就越大。
(三)正确发扬自觉能动性的前提和条件
我们在实践中应该发扬辩证唯物主义的自觉的能动性,避免主观主义的自觉的能动性。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根据毛泽东哲学思想,根据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我们必须注意如下的前提和条件:
第一,尊重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有根据和符合于客观实际的正确思想,这是毛泽东再三强调的,这是发扬自觉能动性的基本前提。自然界和社会的规律是客观的,就是说,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我们要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外界规律,根据客观规律办事。毛泽东指出,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他认为,主动权来自实事求是。
第二,要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自觉的能动性的限度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客观物质条件,其二是人的本身的认识能力、精力和干劲等主观条件。前者是主要的,精神转化为物质,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我们说充分发挥自觉能动性,是在物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去计划自己的行动。马克思主义主张有条件论,一切以时间、地点为转移。无条件论是不对的。毛泽东关于尊重客观规律,依靠一定的物质条件,发扬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觉的能动性的思想,是毛泽东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的主要内容,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第三,主体要有积极的精神状态。自觉能动性的发扬主要是去做或行动,去实践,必须对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有开拓进取的态度,身体力行。如果安于现状,懒于“做”和“行动”,不去实践,规律背得再熟,客观条件再充分,也不能使客观世界发生变化。主体通过实践去改变世界,会遇到困难,甚至会遇到危险,主体有没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决心和办法,有没有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精神,有没有坚强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毅力,这就直接决定了主体的自觉能动性能否得到充分发扬。重视并发扬人的自觉能动性,这是毛泽东哲学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毛泽东革命人生的特点。
四 改造主观世界论
毛泽东强调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主观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不仅要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毛泽东强调:不仅要改造客观世界,而且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主观世界。如此强调改造主观世界、两个“世界”同时改造,这是毛泽东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的贡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实践活动是人类的基本活动,在实践过程中人与客观世界形成了三重主客体关系,这就是认识的主客体关系、实践的主客体关系和价值的主客体关系。在这三重关系中,主体都是有自觉能动性的人,主体都是能动的,起主导作用的,而客体是受动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能否取得成效以及成效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主体,主体状况如何是有决定意义的。
主体必须改造。改造主体,改善主体状况,才能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获取生存和发展的价值。主体是可以改造的,因为人的主观世界、思想意识、世界观、作风、思想方法、工作方法主要是后天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凡在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主体性都可以在生活实践中加以改造。因此,可以改变立场、世界观,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人的主体性(如性格、脾气)有的有先天遗传因素,即使是这样,也可以通过生活实践的影响、锻炼,使其慢慢发生变化。人的主体性的东西,只要愿意改变,都是可以改变的。
毛泽东哲学改造主体的思想是全方位改造,主要是立场、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道德观的改造,作风的改造,以及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的改造。
第一,关于世界观的改造。世界观是主体世界的灵魂,决定主体能动性的方向。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世界观改造地主、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确立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毛泽东对农民、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党员干部的世界观改造最为关注,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晚年在对知识分子世界观的认识和改造问题上有“左”的偏向。
第二,关于人生观、道德观的改造。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倡树立共产主义道德,核心是“为民”、“为公”。中共四代领导人均旗帜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的道德观,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号召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宗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倡集体主义价值观,坚持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高于一切,但不否认个人利益,强调人们谋求个人利益时必须合法,不能损害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共产党员在对待利益问题上要先公后私,先人后己,在必要时要勇于牺牲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
第三,关于作风的改造。作风是主体在一定观念指导下的习惯性行为,代表了主体的实践风貌,是主体性的重要表现。毛泽东长期以来一直倡导实事求是的作风,反对主观主义的作风;提倡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反对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学风;提倡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的群众路线的好作风,反对对群众漠不关心、看不起群众、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的优良作风,反对文过饰非、是非不分、包庇错误的庸俗作风;提倡踏实苦干、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反对华而不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吹牛拍马的作风;提倡廉洁奉公,一辈子做好事、一辈子有益于人民的高尚作风,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损公肥私、败坏党的作风。
第四,关于思想方法、工作方法的改造。这是毛泽东哲学的主要内容,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大特色。中国毛泽东哲学提倡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其理论基础,以广大党员干部作为改造接受对象,以直接指导实践过程、完成各个历史阶段的实践任务为目的的应用哲学。它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的运用和体现;它不是实践活动本身,但它是实践活动的指导;它既指导认识世界的实践活动,又指导“做”、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它是实践理性(实践观念的主要组成部分)。毛泽东把方法看做桥,把解决问题看成过河,没有桥就无从过河。毛泽东哲学的方法论体系包括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群众路线,矛盾分析与阶级分析,两点论,抓主要矛盾论,由点到面、波浪推进等方法,形成一个严密、科学的体系。毛泽东的方法论哲学对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指导实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毛泽东哲学关于同时改造“两个世界”的命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注重改造主观世界是深入客观世界的前提。这不仅指提高认识能力、实践能力,而且包括改造主体的价值追求,一种合理的、科学的价值追求是当今合理有效改造客观世界的前提。(2)改造主观世界才能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平衡的辩证关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改造主观世界,这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和标志。时至21世纪,我们再不能只强调改造客观世界了,而应该强调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主观世界。人们的对主观世界改造得如何,这将决定人类世界的走向。毛泽东说,人们到了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时候,共产主义就到来了。对于毛泽东改造主观世界的思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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