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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告知书

2024年03月13日 17:44:41 访问量:114

原平市职业学校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告知书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降低疫情感染等安全风险因素,维护好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现将原平市职业学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主要内容告知如下:

一、任何企业和个人在不经过学校授权同意、没有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实习。按照《原平市职业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学生实习由学校安排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

   二、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变相输出劳动力的形式组织学生实习。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学生技能水平,锤炼学生意志品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我校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应科学组织,依法依规实施,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

三、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学校应当实地对实习企业考察评估。考察评估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实习单位名单须经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四、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实施实习前,学校应与企业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四、学校安排岗位实习,应当取得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五、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实习时间由职业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六、严格按要求签订“三方协议”。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以有关部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七、切实保障学生基本合法权益。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超额超量。

   八、学生实习报酬必须得到保证。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

九、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克扣或变相收取学生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十、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学生实习安全。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当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查工作,原则上应当每日检查并向学校报告学生实习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十一、学生实习考核要纳入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要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考核制度,根据实习目标、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实施考核。

十二、要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十三、实现学生实习保险全覆盖。实习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当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十四、对于违反实习规定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学校具有追责的权利。实习单位违反本规定、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学校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要精准掌握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训时间、进度、地点,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不得出现监管盲区,学生实习协议中应包含防控疫情、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相关内容,原则上不组织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增强学生安全实习的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十六、原平市职业学校对外出实习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实习监督电话:0350-8223130 

 

                                                                           原平市职业学校

                                                                              2023年9月10日

 

编辑:原平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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