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体师生:
为切实做好我校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森林防火的批示精神“坚决守住不发生森林火灾的底线”,按照忻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倡导文明祭祀,严禁、严防上坟引发森林火灾;
2、严禁在田地间、校园内焚烧秸秆等;
3、严禁学生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4、禁止随意携带火种、火具、火药品、易燃易爆物;
5、禁止随意用火玩火;
6、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
原平市职业学校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