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媒体的“狗仔、猫仔、虎仔与牛仔”文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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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e行为】日前,中新社发了一篇题为《香港部分媒体素质令人担忧》的综述,引起不少人的兴趣,国内媒体及互联网站甚至趁势而上,对之香港媒体发表这样的评论:香港媒体,闭上你的鸟嘴!对于香港媒体是否是鸟嘴,我因为绝少看港报,也很少与香港记者接触(我在北京仅仅几次接触过的香港记者实际上都给我留了好印象,因为接触地点在北京而非香港,所以就当他们是北京记者,不提他们好了),所以无权置喙。但是对于中新社综述中所提及香港媒体兴起的“狗仔队”文化,我倒是蛮有兴趣,甚至愿意对照大陆媒体的一些相映成趣的现象,再相应作几句点评。 中新社综述说:“近年香港部分报纸发展出一种所谓‘狗仔队’文化,派遣记者贴身跟踪某些艺人和社会知名人士,极力揭发他们的私生活。记者发掘新闻固然是他们的天职,但也有人质疑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和自由。香港媒体兴起“狗仔队”文化后,艺人与记者之间的冲突层出不穷,显示出这种偏激的采访手法引起了反弹,为社会和媒体之间带来了摩擦和不信任。” 中国大陆媒体是否有“狗仔队”文化?我想大概不言自明吧。就说我们翻开今天的“某某青年报”,就有一整版图文并茂的文章,记载的是某某明星龙年生得龙孩儿的盛世盛事,比某某某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传奇故事还刊登得隆重精彩。读罢此版看样子就瑰奇无比文章,我的一个同事说:“嗨,搞半天这明星生的还是一个人,并不是生了个什么其他玩艺!”我的另一个同事开玩笑说:“人家是明星,牌子大,生个人当然也是大新闻。对你,要是生头猪,那才是大新闻,也可登一整版。当然喽,能生头猪,你也就是名人了;你生的猪,也就是名猪了!”闻此,满室人开怀大笑。对此,我想我们北京普通人对北京媒体信任的程度,大约于我们这样的调侃可见一斑;而我们大陆实质上的“狗仔队”文化,与香港相比大概也不相上下,因为,现在为社会人所不耻的许多“娱记”,岂不是“狗仔队”的雅谓么?!从已经披露出来的情况看,大陆“娱记”的传奇精彩之处,与香港“狗仔队”相比,至少可谓异曲同工。 然而大陆较香港弹丸之地之大,自然会较香港奇异文化而更显无奇不有。在媒体方面,我就敢说大陆有比“狗仔”更精彩神奇的媒体文化。 一类是“猫仔”文化。那么,何谓“猫仔”?猫者,宠物也,“猫仔”文化者,就是依附于那些政客并受他们宠幸的媒体记者的文化。这些“猫仔”对于权势完全失去人格,它们在全心全意阿谀奉承权贵政客的同时,全力借政客的权力为自己造势谋利,一旦这些政客失势垮台,它们也就因无所附俪而一蹶不振。现在,我们媒体中出现的这类猫仔,实际上已经是不胜枚举。比如日前媒体惊曝的兰溪市市长情绪失控掐死一位原来在其身边须臾不离的女记者的事件,便是这种“猫仔”文化发展中出现的一幕悲剧,这位女记者,大概也是“猫仔”中的典型一例。 另一类是“虎仔”文化。“虎仔”文化,也可称“虎宰”文化,这就是有许多媒体记者以中央权威新闻单位名义巡游全国,伺机对采访对象予以猛宰的文化。“虎宰”又可分两类,一类是“文宰”,即采访对象多付“虎仔”人民币,几千几万不少,几十万几百万不多,“虎仔”为采访对象将歌功颂德的文章做圆圆满满、播发得漂漂亮亮,这个情形是两相情愿、皆大欢喜;另一类为“武宰”,那就是“虎仔”饿急了,以笔为钢牙利齿、以麦克风、镜头为棍棒大炮,专找那些易于捕捉而且较有肥膘的代表社会反面现象的人物或集团下手;“虎仔”一旦发现可能的猎物,它们一开口就是要人家付十万几十万,要不然就要将猎物那些所谓“见不得人”的事,在某某电视台某某电视节目或者在某某报纸某某栏目曝光!这是“虎仔”硬性逼迫“采访”对象就范。对于文宰,大概国内稍为有一些钱的单位,都有过这样的遭遇,不必细举;至于武宰,则那些已经暴露并被捉到公安局的索贿行骗的假记者,便从侧面提供了一个证据。至于我个人所闻的“武宰”事情(因工作关系,往往有下属单位来咨询或报告这类情况),近两年内已经不下五起。当然借此机会我要自吹自擂一下:因为本人对下属单位的建议都是采取强硬手段抵制,要不然我们将要上告中宣部,所以这些“虎仔”在受到我搅和的事情上,大概均未能得逞。 本人已经说了我们大陆媒体文化中这么多坏的方面,听我说到这里,我想此刻也一定有人急了,会忍不住问我一声:“石让先生,你也是否应该对我们媒体文化中好的方面予以充分肯定呢?比如说,我们的媒体记者是否有‘牛仔’文化?”那么我要说:“我想讲的差不多已经讲完了。但是,据我所知,‘牛仔’文化是美国媒体文化中的东西,比如他们曾经用这种文化将尼克松搞得垮了台;中国记者与媒体该不该有这种文化、或者存不存在这种文化,我都只能保持沉默,因为一旦作答,不管是回答YES OR NO,岂不是都要犯政治错误?” 所以,关于中国媒体的“牛仔”文化问题,就只好另请高明为你我作答了! 石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