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我一生的钟爱
原平四中 郭翠香
一个人活着,总会有所追求。这种追求并不一定是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而是事业以外的某种东西,比如我,今生与音乐有缘,终生都酷爱着音乐。
记得妈妈常对我讲,我七、八岁时,就喜欢唱歌跳舞,那时爸爸工作在外,家里只有妈妈和我们兄妹几个,来公社开会的妇女干部们就借住到我们家,晚上聚在一起,我就赤裸着小小的身子,站在被窝里给他们演唱。虽然没有鲜花环绕,也没有激光闪烁,更没有电声乐队,有的只是昏黄的油灯和妇女干部们的喝彩声,但依然唱得那么起劲、那么专心。回想起来,那时候唱的可能是《东方红》和《北京的金山上》一类妇孺皆知的歌曲吧。这一场接一场的“演出”,表达出自己对音乐的喜爱。
带着这种喜爱,考上了高中。那时是八十年代,经历了十年动乱,人们的思想得到了解放,音乐创作空前活跃,出现了流行音乐。第一次听到《我们的生活比蜜甜》这首《甜蜜的事业》主题曲时,耳目为之一新,仿佛暗夜里亮起的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年少的心房,那流畅优美的乐曲,仿佛汩汩流淌的清泉,滋润着我干涸的心灵,啊,世界上竟有如此美妙的歌声!一连几天,那旋律都回响在我的耳畔,萦绕在我的梦中,久久难忘!紧接着,从老师宿舍的收音机里听到了李谷一为故事片《泪痕》演唱的主题曲,当时正下着瓢泼大雨,我伫立在
老师房檐下,陶醉在那幽怨哀伤、如泣如诉的歌声中,久久不肯离去,一遍又一遍,直到学会了为止,而全然不顾房檐上的雨柱将衣服湿了个精光……
八零年参加高考,预考分数达到360分的可上师范,由于迫切希望“农转非”,所以理想、志愿退居二线,背着行囊,踏进了忻州师范的大门,也就注定今生从事的职业只能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事业了。
两年的幼师生活,我较为系统地接受了音乐教育,从简谱到乐理,从指挥到和弦,我都如饥似渴地消化、吸收,才懂得不论如何动听的歌曲、如何华丽的乐章,都是由七个阿拉伯数字所谱成,也就是在这个时期,我才较为广泛地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音乐:台湾校园歌曲、中国民乐、地方戏曲以及外国音乐等。那一本又一本的手抄歌本,记录着对音乐的挚爱与执着。为了更好地欣赏乐曲,我省吃俭用,买了一个小收音机,每天宿舍熄灯后,钻在被窝里听,将音量调到最小。那时听得最多的是《梁祝》。后来试着记谱,居然跟原谱一致,心里一阵窃喜。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岁月的风霜夺走了我们的青春风采,却夺不去我对音乐的一片痴情。现在,条件好多了,VCD、音响设备、CD机一应俱全。我将音乐大师们“请”回家中,将明星名角放进CD机,聆听他们的大作,欣赏他们的歌喉。悲伤时,听一首《天鹅湖》 、吟一首《二泉映月》 ;高兴时,唱一首《好日子》 ,奏一曲《致爱丽丝》 ;激动时,来一段斯特劳斯家族典雅、高贵的华尔兹,舞出我们心中澎湃的激情……音乐表达出了我们的喜怒哀乐,音乐诠释了我们的美丽人生。生活因为有了音乐而变得浪漫多姿,音乐因为有了生活而更加源远流长而意蕴无穷……
虽说今生我没有遂了心愿,璀璨的星空中,自己没有占有一颗,豪华的舞台上没有自己的身影,但在三尺讲台上,我向我的学生们传授着音乐的美,帮助他们感受艺术的魅力,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也是一种获得吗?
啊,音乐,我生命中的至爱,我毕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