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职函[2014]86号 教育局,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各普通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丰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生活和德育实践活动内容,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推进文化育人、立德树人,展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选拔全国第十二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参赛作品,我省将继续组织“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并作为2015年全省第九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征文类比赛(3项)。 项目:“梦想照我前行”征文比赛;“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征文比赛;“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二)规划设计类比赛(1项)。 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三)摄影和微电影类比赛(3项)。 项目:“志愿服务剪影”摄影和微电影比赛;“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摄影和微电影比赛;“最美中国”摄影和微电影比赛。 (四)FLASH动漫设计类比赛(2项)。 项目:“生态文明”动漫比赛;“生命•安全”动漫比赛。 (五)展演类比赛(3项)。 项目:“诚行天下”演讲比赛;“中国梦·我的梦”演讲比赛;“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二、竞赛形式、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竞赛要求,本届竞赛将采取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三级选拔形式进行。 学校初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 省级复赛:2015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全国决赛:2015年8月。 三、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山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竞赛活动由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 组织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任月忠 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王耿升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符里刚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书记、山西省 职教学会副会长兼德育工作委员会会长 马玉玺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山西省 职教学会副会长 成 员: 赵 敏 山西省教育厅职教处调研员 卢 红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冯 宇 山西省教科院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 研究中心主任 田培桥 山西省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秘书 长 四、相关要求 “文明风采”竞赛是一项推进职业学校文化育人、立德树人的有益活动,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举办校级、市级竞赛,推动形成层层选拔、人人参与的校、市、省三级竞赛体系,把“文明风采”竞赛与文明和谐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德育工作改革创新结合起来,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合格公民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扩大活动覆盖面,充分发动学生积极参加竞赛活动,争取推荐高水平的作品参加省级比赛。 各参赛学校要指定专人对学生进行辅导和培训,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水平和质量,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复赛。竞赛办法及具体要求现予公布(见附件1、2)。在学校初赛的基础上,各学校要认真对每件学生作品填写作品评选签单(见附件3)和建立学校参赛作品数据库(见附件4)。参赛作品按赛项分别封装,袋外封面贴“参加省级复赛作品封装单”(附件5),集中封装后连同学校参赛工作总结于2015年3月20日前直接报省竞赛组委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 峰 办公电话**** 手机139****6007 赵 奇 办公电话**** 手机139****0572 联系地址:太原市解放路大北门东头道巷9号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邮编:030009 电子邮箱:sx****@sogou.com 本文件文字材料和表格已载入山西省教育厅网,附表请从网上下载,网址:****。其它未尽事宜,可向竞赛组委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