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7月23日我市召开了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第二阶段工作会以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市范围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分类建档,积极开展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行动。
领导组成立南城、北城两个片区工作组,分别由教育科技局领导刘爱明、李万军带队,监察科科长皇甫金波、副主任科员贾毅担任队长,成员由教科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成员单位和公安、消防、城管、食药监、南城街道办、北城街道办等协作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第一阶段排查摸底分类情况进行逐项治理。第一类(A类):办学场所达300㎡以上,举办者个人素质、能力、资质等综合素质较好,开展培训活动以国学、传统文化、助学辅导为主且规模较大,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工作组对此类培训机构限期整改,经评估达标验收合格后予以办证。第二类(B类):有一定规模,但办学场所及办学条件均不达标,此类机构为复查对象,工作组对其相关资料、办学情况、办学条件进行复查评分,根据评估结果以确定整改提升或者责令取缔。第三类(C类):无证无照、条件简陋、师资无资质甚至使用在职公、民办学校教师授课,主要进行学科类培训,以假期、双休日补课、强化应试教育为主业的不良培训机构。工作组对此类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现场取缔。
从7月25日至8月15日,工作组成员头顶烈日,牺牲休息时间,深入全市各街道、巷口,首先对C类培训点进行关停取缔,对B类培训点依照其具体情况提出整改要求。8月16日至8月31日,对B类培训点进行复查,确定进一步整改或取缔对象,对A类培训点进行现场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办证通知。对非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和乡镇零星培训点的排查整改列入第三阶段工作。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宋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