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权论之四--网络文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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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uecl 电子邮件:xu****@8848.net 网权论之一--网权宣言 网权论之二--网权、接入设备及其他 网权论之三--工商权 网权论之四--网络文体 网权论之五--教育 网权论之六--再谈大学制度 网权论之七--网络时代的科学 网权论之八--游戏规则 网权论之九--政府上网还是网上政府? 网权论之十--出版和知识产权 目前还没有人把EMAIL,聊天室、公告版、标记语言等互联网上的工具称做网络文体,在网权论中主要讨论它们作为人的思想载体的作用,所以统称之为网络文体。 EMAIL作为最广泛使用的工具,极大的保障了人的通信自由的同时保障了人的隐私权。我不再因为和女友的通信而受到同单位人的调侃,也不再因为收到退稿而看到门房大爷怜悯或怪异的眼光。除了偶尔的一些垃圾邮件似乎构成了对个人权利的侵犯,EMAIL无论从使用费用、安全性等方面讲都极大的保障和延伸了个人的权利,理所当然的成为互联网上使用率最高的功能。 网上聊天室则完全不同,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功能,互联网成了‘男人的玩具’。且不论高昂的在线费用,单说当你为某一话题希望发表较多的意见的时候,也就是超过三句话的时候,对方就已经去和别人聊别的话题了,如果在私人聊天室,对方会以为你掉线了。在这种状况下,一个人不可能表现出他自己以及他的创造性,即使没有外在的限制,你也不能说聊天室是个人自由言论的空间。聊天室增加了我们的浮燥情绪,并把它传染到其他文体,这是个糟糕的网络文体。然而作为实时交互的交流手段,聊天室在很多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聊天室还可能成为我们在网上创造新文体的辅助性工具。后面还会谈到。 公告版是现有的能够为我们提供思想交流,并允许我们在其上发展制度细则的最好的文体。于是很自然的,公告版成为了虚拟社区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有可能在其上发展一种民主制度,并且将虚拟社区现实化。我注意到同样是公告版在中国和在西方其表现是很不同的,西方的公告版表现为较少的开题和较多的跟帖,于是能够形成FORUM;中国的公告版表现为较多的开题以及紧跟其后的相互攻撖,于是产生“灌水”的说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对我来说在线状态写评论,不敢超过两百字的。这情形我在接入设备篇中谈过,这对老外可能无所谓。更重要的是我们没有习惯于一种民主制度,公告版为我们提供场所的基础上,我们引入了前辈人创造的大鸣大放式的假民主。就网络所能够产生的民主制度而言,西方的现有的民主制度也是不能望其项背的。但其民主制度的精髓,即对个人权利的充分保护仍将贯穿与网络社会的民主制度中。 现在,我们的目的很明确了,即要在公告版的基础上产生一系列制度,使之最大限度的保障个人的自由,也就是最大限度的激励个人的创造性。其实很多网站都在不自觉的作着这样的事,比如网易的社区,但它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虚拟社会现实化的问题。其版主是要靠熬经验值才有资格作的;版主的权力并不在于表现其个人意志(见网权宣言);以个人查文章这一如此重要的搜索引擎竟然被忽视了;等等,等等。制度的游戏化倾向使参与的人也表现得相当的游戏化。另外公告版在保障人们求医问药权之类的方面就不作赘述了。对教育的影响另文专述。 还会有新的网络文体的出现,比如时时交互性的标记性语言,它究竟将是什么样子,我也说不清,因为我不具有标记性语言的思维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