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设立山西省专利奖。
《办法》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设立山西省专利奖,并设立专利奖励委员会,负责省专利奖奖励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做出授奖决定。省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总奖项不超过45项,总奖金不超过200万元,并参照省科学技术奖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绩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专利促进与激励机制,是认真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对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尽快启动专利奖评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