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教育局
原教字[2014]42号
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科学规划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就学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结合我市城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分布情况,科学合理规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区域,各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服务区域招收新生,确保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按时入学。
2、坚持科学规范的招生原则。严格规模、轨制,小学班容量起始年级限定在48人以内,小学学段之内最大不超过50人;初中班容量起始年级限定在53人以内,初中学段之内最大不超过55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均衡编班,不得组织分班考试,不得招收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拒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妥善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同等义务教育。
4、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划分坚持基本稳定、适时调整、听证公开的原则。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招生条件、录取方法,并将招生结果和编班情况公示,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度。
5、坚持按义务教育标准化的原则办学,学校扩轨要兼顾学校的办学条件,要经教育局审核批准,超班容量的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插班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区划分情况
〈一〉城区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
原平一小:东至京原南路西(不含旧化二厂宿舍);西至永康路;南至商汇街——体育场一线;北至幸福东街(不含被服厂宿舍)。
原平二小:东至永兴路;西至京原北路两侧;南至前进东街两侧;北至平安大街。前进东街以南铁路货场以北,京原南路以东,原二小服务区过渡期为二小、十小的共同服务区。
原平三小:东至永康南路两侧(不含八一嘉苑)和永康北路以西;西至前进拐弯;南至柳巷(文化路)青年街以北;北至迎宾街以南(含原平一中宿舍区)。
原平四小:东至京原南路以西;西至永康南路以东(不含南路两侧);南至建设街北;北至商汇街——体育场一线。铁路货场以南,京原南路东过渡期为四小、十小共同服务区。建设街南小集镇及建设街两侧,原四小服务区过渡期为四小、九小(原化)共同服务区。
原平五小:东至京原北路;西至永康北路两侧;南至幸福东街(含被服厂);北至平安西街以南。
原平六小:东至化二(西环路)两侧(包括化二);西至尚家庄;南至解村乡政府;北至原马路两侧。
原化学校:北至青年街;南至小集镇、焦化厂、煤销站;东(1)至化肥厂生活区东侧;东(2)至建设街以南、京原路西;西至文化南路以东。
原平七小:东至京原北路两侧;西至西镇新区;南至平安西街以北;北至文殊庄。
原平八小:棚户区及其周边流动人口子女。
原平十小:东至永兴路;西至京原路东;南至电厂;北至前进街。
〈二〉城区初中服务区划分情况
实验中学:北至幸福东、西街南侧;南至青年街北侧;东至体育路西侧(公安、检察院、法院宿舍);西至一五二处(含尚家庄)。
原平四中:东至永兴路;西至体育路、青年街、永康南路一线两侧;南至热电厂一线;北至京原北路两侧平安街。
实达中学:东至京原北路以西;西至教育北路以东;南至幸福东街(含被服厂);北至文殊庄。
太平街中学:东至太平街、解放街;西至永兴北路两侧;北至平安东街两侧;南至解放街村南;新原联校小学毕业生。
三、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时间、地点、条件。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服务区所在学校。
(三)报名条件
1、小学一年级:
2、具有原平籍户口(居民户口簿)、外地务工《人口暂住证》、《就业合同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
3、具有《房屋产权证》、《出生证》、《山西省预防接种证》,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需持有《租房协议》。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区所在公办学校报名登记。
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教育局统一按免试、就近的原则分配到服务区所在的初中学校就读。
四、有关说明
1、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
小学:原平二小、原平四小、原平五小、原平六小、原平七小、原平八小、兴原小学、原化学校、第十小学。
初中:实验中学、原平四中、实达中学、太平街学校、忻州四中。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入服务区学校须兼顾学校的规模轨制,不得择校,学校应优先安排在本服务区有固定房产且属城区非农户口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服务区学校超班额无法安排就读,可调整到相邻服务区学校就读。
3、父母外出务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并提供父母外出务工暂住证等务工证明到服务区学校报名登记。
4、无房产证、有房屋买卖协议或购房交款凭证且能提供闭路电视入网证、天然气、水电票据等相关证明的服务区适龄儿童可到服务区报名登记。
5、属原平一小、三小服务区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前进街为界,以北到原平五小、七小就读,以南到原化学校、第十小学就读。
6、父母在原平居住的,以父母居住地认定服务区,不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址认定。
7、有住房未居住已出租给别人或购买在建住房,以现居住地认定。
8、马路两侧指单位或住宅门指向马路开的。
9、京原南路原化二宿舍新建住宅归原平四小服务区,旧住户归原平一小。
10、永康南路八一嘉苑属原平一小服务区。
11、军兴北小区(原286部队小区)和八一被服厂小区属永康小学;军兴南小区(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面)属原平三小服务区。
12、阳光佳苑、柳巷二小区属原化学校服务区。
13、规划建设的万合苑小区属于原平六小服务区。
14、在原平七小就读的西镇户籍的文殊庄学生,属实达服务区。
15、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继续执行教育局按服务区分配的办法。
16、已报名的学生在收到正式通知前,要接受学校入户调查审核。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要坚持原则,以严肃的工作态度,认真的工作作风,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2、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公开原则、公开做法、公开结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妥善处理热点问题。
3、新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要严格工作制度,完善招生程序。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招生。对在招生工作中顶风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校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原平市教育局
主送:各城区中小学
抄送:原平市委秘书处、市人大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