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联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他们对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所做出的贡献,弘扬他们的高尚品德和奉献精神,树立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推动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培育更多的社会有用之才,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表彰一批模范教师。各单位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选拔,务于2017年2月9日上午12点前将《模范教师审批表》报回教育局人事科。(纸质版、电子版)
附:1、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2、模范教师审批表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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