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职业学校 “青春激扬,我是明星” 校园歌手大赛
一、活动目的
为促进我校文体事业的发展,提高我校的文艺水平,彰显当代中学生的精神风貌,展现我校学生风采,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特举办此次 “青春激扬,我是明星” 校园歌手大赛。歌手大赛是我校的传统文化活动之一,它能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和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二、主办单位
团委
三、比赛时间与地点
预赛:2013年11月22日下午3点校会议室
决赛:待定
四、活动主题
青春激扬,我是明星
五、活动形式
1、参赛前期学生自行报名后,由各班级推荐一名选手。
六、大赛要求
1、 所选歌曲必须积极向上,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及能够展现当代中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 演唱形式是独唱;演唱风格不限,美声、民族、通俗等均可。
3、 伴奏音乐、服装以及所需道具由选手自行准备。
七、整体活动安排:
1、11月24日下午2点进行初赛暨选拔赛。
2、11月24—26日决赛选手进行彩排。(暂定)
开场前:
1、所有参赛选手须在比赛前二十分钟于准备室集合;
2、 在开始演出前十分钟确保所有参赛选手按时到位;;
八、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歌曲选择:积极向上,切合主题。 1.0分
2、台风:歌手舞台表现力,歌手现场形象与歌曲主题的搭配情况。 3.0分
3、节奏:歌手对音乐作品节奏的掌握程度。 2.0分
4、音准:歌手对音乐作品旋律和音调的掌握程度。 2.0分
5、歌词:歌手表达歌曲的流畅程度及吐字清晰、咬字到位。 1.0分
6、感情:歌手演唱感情的融入及表达程度。 1.0分
注: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原平市职业学校团委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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